魏忠平介绍

右一刘萍,右三魏忠平(刘德军于2011年茉莉花前摄于武汉推聚)

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魏忠平多年来领导新钢集团的工人们为了劳工争取劳工权益而与工厂、政府抗争。2009年正月还专门到我们广东的劳工权益援助社咨询劳动法。2006年, 魏忠平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年4月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27日;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三人刑事判决书请看文章最后)。

目前在江西省南昌监狱(又名江西省第一监狱,新建县南昌市技术经济开发区港口大道877 号,邮编 330100)服刑。

附魏忠平之弟魏忠华的对中共的谴责声明: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维权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刘萍和魏忠平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决结果公布后,魏忠平之弟魏忠华发表了下面这则声明。

魏忠平之弟魏忠华:哪像世界第一大党,简直像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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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案家属庭后声明之二

1、今天外全是便衣,整个市警察全出动,我照几张相片,宣判完出庭被几个警察拦住,要我删除照片,我对他们差点发生冲突,后一警官对我说他们也是工作没办法,我想也是,这时代也有正义警察被迫害,算了,如同归于尽他们家人也是受害者。 江西新余开个庭,宣个判,搞得鬼鬼祟祟,风声鹤唳,如临大敌,那点自信,那点度量,那点作为,哪象个执政的政府,哪象个八千万的世界第一大党?简直象个小偷!让旁听的人到场旁听,会天下大乱啊?衡阳赵枫生案,不是也让那么多人旁听吗?天也没塌下来嘛!

2、我对这次宣判认为,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迫害,一个政府这样做是不正常的,魏忠平只是一名底层员工,就这么怕吗?他们只是说了真话,做了百姓公民该做的事,如果这社会沒有他们,这些贪官更是无法无天,我祈祷我哥,刘萍,李思华,正义公民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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