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保障民诉官案件中民的权益

德国是如何保障民诉官案件中民的权益的——德国《行政法庭条例》第88条规定,法庭不能超出起诉者的申诉范围,但应该从起诉者的真正意图出发,而不仅仅看起诉书上的字面意思。因为德国法律很难懂,外行会经常弄错起诉对象或搞不清自己的具体权利,所以要求法庭帮助起诉者搞清到底应该告政府哪些方面。而不得超越起诉者的申诉范围是为了防止法院权力过大而凌架于行政法之上,违背分权原则。

Views: 46

发表评论?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