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權人士被以言入罪重判19年,为何與浦志強差天共地?

被關押超過半年,長居新疆的河南維權人士張海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及“為境外提供情報”,遭中國政府判處入獄十九年。他的妻子指責當局以言入 罪,認為刻意打壓位處新疆的維權人士。而新疆維吾爾大會發言人狄裡夏提認為,在新疆地域範疇內的漢人被以言入罪,是當局威嚇震懾他人的手段,國際社會應當關注。

原籍河南的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其妻子李愛傑被通知周一(18日)到新疆烏魯木齊中院,领取取一審判決書,內容顯示,判決早於1月15日已經作出。

張海濤被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為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兩罪合並執行,入獄十九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2萬人民幣。

剛誕下麟兒才一個月的李愛傑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指案件於上周一(11日)作一審開庭,法院當時未有告知宣判日子。而周一她親手打開文件看得結 果,對她而言簡直是晴天霹靂。李愛傑指,當局指控其丈夫,在網上發布打擊社會主義的文章,以及曾協助境外媒體工作,提供情報,制造社會不穩的謠言,她已經 向律師表明要為丈夫提出上訴。

李愛傑說:我實在太震驚了,在法院那邊就大鬧了一場,我指責法院大無恥,無恥都要有一個限度,但他們實在太無恥了。

李愛傑指中國公民,包括其丈夫,都有表達言論的自由,不應該成為階下囚的原因。她又指責當局故意重判其丈夫,又以在網上發表言論,其後被控尋釁滋事 罪的維權律師浦志強為例,認為其丈夫都是在網上發表言論,為何二人的刑罰差天共地。懷疑由於自己和丈夫居住新疆、這一個遭中共打壓的少數民族集居地,因此 當局故意重判,不容自由思想的火苗在新疆傳播。

李愛傑說:我之前預計最多兩、三年,浦志強、郭飛雄他們最多都是六年,我丈夫現在被判十九年,這個國家都不講理了,就是因為在新疆?因為在新疆同樣的事就要判更重的嗎?

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狄裡夏提受訪時亦認為,新疆境內的維族人長期遭到當局的打壓,過去亦有不少抗爭的維族人遭到關押,判決。而現在,連居於新 疆範圍內的漢人,都同樣受到判重刑對待,證明大陸當局是不容許任何自由思想,批判性言論在新疆內發芽成長。而張海濤被重判十九年,明顯是當局的威嚇震懾他 人手段。

狄裡夏提說:用重判要威嚇是中共一貫技倆,是中國故意打壓新疆地區,由維族人殃及漢人了,我認為有人在新疆發表維權言論都受到打壓,國際社會應該要關注。

自由亞洲電台曾致電張海濤的律師李敦勇,但對方的電話未能接通。

45歲的張海濤,原籍河南,從國企失業下崗後於1995年到新疆發展,09年回南陽度假時,被新疆警方以詐騙罪抓回新疆,關押2個月後釋放。此後他 開始接觸司法維護個人權益,並經常在網上發布對政府和時局的看法或意見。而他曾是維權網站“權利運動”的義工。去年6月26日,被烏魯木齊市國保以“煽動 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之後以“尋釁滋事罪”遭正式逮捕,被關押近五個月後罪名從“尋釁滋事罪”變更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報導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原文:http://news.hkpeanut.com/archives/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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