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治制度 2

斯堪的纳维亚的一个特殊角色是司法监察员,由国会直接任命。
司法监察员独立于议会工作; 其任务是监督法院和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是否适当。
然而,政府也有其他的监察员: 消费者保护,平等,儿童和残疾人的权利,种族歧视和新闻。

选举制度:

* 立法期是四年(1994年以前是三年);
* 18
岁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有党派名单;1998年以来,可以填写一个优先名额(但只有20-25%的选民使用);
* 4
%得票门槛的比例选举制;
*
总共29个选区;
* 310
个议会席位是固定的地区席位,其余的39个是分配给相应党派的平衡名额,即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规定比例选票的党派。

选举方式:

通过将某一党派的票投入票箱中进行。

党派系统:

*1988年以前一直是一个稳定的5党制(“冰冻的党派系统”);
*
这些党派形成两个派别;

*社会主义派别:
社会民主工党
Linkspartei
(原为共产党)

*公民派别
自由人民党
中心党(以前:农民联盟)
温和集会党

旧党派集团制度的特点:

*两个派别的大小大致相同,各方选举获胜的潜力只有刚刚过百分之五十的分界线;

跨界选民绝对是例外现象;

*跨界下沉联盟在政治上被排除在外的;

公民派别集团在意识形态上是分裂的;

*社会民主党可以确定永远得到左派的(默许)支持;

因此,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大多数时候是社会民主集团的少数派政府执政。

政党制度变迁:

* 党派制度发展的转折点:1988年的“环境选举”。“环境党——绿党进入国会大厦”。1991年因门槛条款未进入国会,但自1994年以来在国会占有席位。

* 1991年基督教民主集合党入选国会; 从那时起就一直在国会占有席位。
*
由七个党派形成的政党派别依然存在,但被几个因素的弱化,“绿党”的意识形态处于两个派别集团之间,使得两大派别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因此导致了自20世纪90年代起的中等程度的跨界别合作。
*
社会民主党少数派政府正在寻求与中心党,绿党和左翼党的不同形式的合作。
*
创新:在2006年的国会选举中,公民党第一次发起一个联合竞选方案,称为“瑞典联盟”。

选民行为变迁趋势:

联盟的形成是派别集团制度持续存在的一个标志(虽然是在变化的光头之下)。

环保党/绿党现在计算在左派集团之中。

最近的调查显示,选民的党派识别明显减少,但是对他们来说,“派别集意识”

还是存在的,这决定了他们的选举行为。

2010年选举前的情势:

2006年至2010年,由温和集会党,中心党,自由人民党和基督教民主党组成的党派联盟在

政府首脑Reinzert领导下占有议会349个席位中的178位从而形成多数派执政。

2010年的国会选举中,这些党派也以“联盟”的形式进入国会。

在“左派”方面,社会民主党也在努力与绿党结成坚定的选举联盟,后来他们(主要是在工会的压力下)也拉入了左派党。

2014年选举前的情势:

社会民主党在2014年失选;右派联盟由于(右翼民粹主义者)瑞典民主党的参选而仅以微弱差别未能达到多数。
由于瑞典民主党不被任何其它党派视作可以联盟的对象,所以右翼联盟在2010年至2014年是少数派执政。

公民党在不能有效打击失业的情况下,失去了很多选民的支持。
此外,还有移民政策问题,其中首先是瑞典民主党受益(以国民人口比例来计算,

瑞典比任何其他欧盟成员国都接收了更多的难民 )。

公民党再次进入右翼联盟; “左派”各方各自举行独立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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