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治制度 1

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

人口:约980万

人口密度:约20人/平方公里

基本信息:

  • 瑞典是一个议会制君主国,不过国王被限定为仪式性的国家代表
  • 宪法由四个文件组成:
  1. 政府组织法。在经过全面的改革后于1975年生效
  2. 王室继承法
  3. 新闻法
  4. 言论自由法
  5. 另外“国会组织条例“也被列为”准宪法性文件“
  • 瑞典没有宪法法院

另:瑞典自1995年起为欧盟成员国

国家架构:

  • 瑞典是一个非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
  • 有典型意义的是乡镇自制,总共290个乡镇,分别由各自的民选议会管理自己的事务
  • 此外还有地区级别的自制,也是由民选的议会自己治理。其各自的地理管辖范围与瑞典的21个“辖区“相同,这21个“辖区”分别由中央政府委派的“省政府”行使职权
  • 乡镇和区的选举每四年一次,与中央议会的选举在同一天举行
  • 乡镇和地区议会有权自己制定及征收所得税

狭义上的政府组织系统:

  • 瑞典是议会制政权
  • 在国会里实行“负议会制”,即执政党不必一定为议会多数党,只要没有议会多数票反对它执政
  • 国会可以绝对多数对首相或单独某位部长的不信任票,让其辞职
  • 与此相对的是,首相也可以解散国会并下令举行新大选。但四年一届的选举期却不因此而改变

 

政府组建:

  • 政府组建有国会议长组织
  • 在经过与各议会党团主席们会谈后,议长委托最有机会组建一个能有效运作的政府的党团主席负责组织新政府事宜(此人不一定为最大党的主席)
  • 然后议长向国会提名此新首相。而国会必须由全体议员对此提名投票
  • 若没有多数票反对此提名,则由议长任命此人为新政府首脑(实质上首相并不是通过真正意义上的选举产生的)
  • 首相有绝对的自由权,任命自己选择的部长(在多党联合执政的情况下,他当然必须受到政治因素的限制)

议会少数派执政是普遍情况:

  • 议会的不信任投票比较罕见——二战以来只发生过五次,且全部以失败告终
  • 在政府任期内的解散国会并依法重新选举的情况只在1958年发生过一次
  • 此实际状况是与“负议会制”及固定选举周期是紧密相连的。此制度有利于少数党政府的产生及维持。
  • 少数党执政是通常状态;1978年至2006间仅仅由少数派政府执政;2006年大选后暂时再次由少数党执政。但2010年及2014年大选后再度由少数派执政

政府架构:

  • 瑞典式政府的特色:
  1. 和国际上相比,其内阁真的是特别的小,只有必要的骨干岗位
  2. 因此很多政府决定都是由临时成立的专门委员会做前期准备工作的
  3. 部长们相对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力,因为政府采取的是集体议事制
  4. 国家中央各管理部门虽然隶属于各部,但他们实际上都是独立工作
  • 因为可以占据的政府机构职位有限,所以相对于别的国家来说,追求参与执政并没有多大的价值。这也是导致少数派执政的因素之一

国会:

  • 瑞典国会是典型的工作性国会 【注明:参见笔者此前的比利时制度介绍】
  • 真正的立法方面的工作由15个专门委员会负责
  • 这些专门委员会由各议会党团根据强弱比例分配席位
  • 反对党(非执政党、在野党)通常占据半数专门委员会主席职位
  • 议会全体大会的座位安排不是根据议员们所属的党派进行划分的,而是依据他们选区的地理分布
  • 国会共有349个席位(此前直至1976年为350个席位);如果议员同时为政府成员,其将不行使议员职能而由一名代理行使其议员职能

立法程序:

  • 大多数情况下有政府提起某一立法倡议(建议)
  • 其草案将由议会专门委员会讨论;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可以提议成立一个“特设委员会”,此特设委员会将由政府成立并对相应材料进行缜密的鉴定及提交一份专家意见。这样一个特设委员会成员包括反对党的代表、协会代表以及独立专家
  • 重要的还有一点,即所谓的“会诊程序”——国家管理机构和相关的利益团体被要求就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拟定的法律草案提交意见(大约有15%的草案因为负面的“会诊”结果而搁浅)
  • 法律草案最终将由议会全体大会进行投票决定是否通过

该立法程序的效应:

  • 总体来说意味着,非执政党也可以影响立法。这也激励各党派回避参与执政。这也是瑞典经常出现少数派执政的原因之一
  • 政党通常追求政策实现、占据政府职位或者赢得选举。当一个政党是一个理性的活动者时,它会就这三者相互权衡。在瑞典式的政治系统中,就表现为占据政府职位不像在其它制度模式中那么重要。

组织化的利益:

  • 组织化的利益(各种协会) 享有很高的威望并且在瑞典的政治事物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
  • 瑞典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很高。平均每个瑞典人是三个组织的成员
  • 工会的组织化程度直到2006年公民政府的出现时为止都高于80%,这也是世界上最高的工会化比率。如今这个无论如何都低于70%。其原因为:失业保险的自由化。此前瑞典人必须加入公会才有失业保险。(瑞典是采用根特失业保险系统的国家之一)

直接民主:

  • 设计修改宪法时,可以举行全民公投,当有至少35名国会议员提出公投要求时。 公投将在两届国会任期内进行,及进行两次公投,每一届任期一次,但只要被其中一次否决,修宪即不得进行。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一次这样的公投。
  • 此外还有宪法协商咨询性公投,即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公投,但这种公投也很少发生。比如:1980年的核能公投,1994年的入欧盟决定,2003年的加入欧元区决定。
  •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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