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推翻独裁统治 (3)

第二章请看 https://freedomcn.org/overturn2

第三章 力量从何而来?

要实现一个自由与和平的社会,当然不是轻而易举的。它需要有高超的战略技术、组织和计划。总之,它需要力量。如果不能有效地使用自己的力量,民主派就不能指望打倒独裁者,建立政治自由。

但是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民主反对派能够调动哪种力量来摧毁独裁政权及其庞大的军事和警察网络呢?答案在于对政治权力的理解(这一理解过去常常被忽视)。这种真知灼见其实并不难掌握。有些基本的真理其实很简单。

“狙公”的寓言
举例来说,十四世纪的中国人刘基写的一篇寓言,生动地描述了这一被人忽视的对政治权力的理解。 7 在楚国,有一位老头以养猴(狙)为生。楚人称他为狙公(猴子的主人)。
每天早晨,老头把猴子集合在庭院里,让最年长的猴子带它们进山从灌木和树上采集果实。每个猴子必须以其所获的十分之一上交给老头。如不交纳,就要受槌打。众猴子备受压迫,不敢抗议。

有一天,一个小猴子问其他的猴子:“果树和灌木是老头种的吗?”众猴子说:“不,它们是天生的。”“我们难道不能未经老头同意就拿果子吗?”众猴子回答说:“可以,我们都可以拿。”小猴子接着说:“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依靠老头,为什么要为他服务?”
话还没说完,众猴突然醒悟了。
当晚,乘狙公熟睡的时候,众猴群起破坏了栅栏,尽取狙公积攒下来的果物,相率逃进山林不再回来。狙公断绝了食物来源,终于饥饿死亡。 郁离子说:“有些人靠计谋而不是按正当规矩统治人民,他们不是像狙公一样吗?他们昏庸而不自觉。一旦老百姓觉悟过来,他们的计谋也就不灵了。”

政治权力的必要资源
原理很简单。独裁者需要得到受其统治的人民的帮助,没有这种帮助,他们就无法获得和维持政治权力之源。政治权力的资源包括:
• 权威:人民的信念,认为政权是合法的,自己有道德义务服从这个政权;
• 人力资源:服从统治者、与统治者合作或向其提供帮助的人和集团的数量和重要性;
• 技能和知识:政权为了实施特定行动所需的、由与统治者合作的人和集团所提供的技能和知识;
• 无形因素:可能诱导人们服从和帮助统治者的心理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
• 物质资源:统治者对财产、自然资源、财政金融资源、经济体系以及通讯和运输手段的控制力或掌握程度;
• 制裁措施:为使政权能够存在,使其政策能够得以贯彻,为使不服从和不合作者屈服和合作而对他们威胁使用或实际使用的惩罚措施。
但是,所有这些资源都有赖于人们接受这个政权,有赖于民众的屈服和合作,有赖于无数人和许多社会机构的合作。而这些条件并不总是有保证的。
充分的合作、服从和支持,会增加权力所需的资源供应,从而加强任何一种政府的力量。

另一方面,公众和机构撤回与侵略者和独裁者的合作,就会减少甚至切断一切统治者都要依赖的权力资源供应。没有这些资源供应,统治者的权力就会削弱,最后完全消失。
当然,独裁者对任何威胁他们为所欲为的能力的行动和主张都是很敏感的。因此,独裁者很可能会威胁和惩罚那些不服从、罢工或不合作的人。但是,事情并不到此为止。镇压甚至暴行并不一定能使屈服和合作恢复到让政权能够运行所需的程度。
即使有镇压,但是如果能够使权力的资源受到限制或中断足够长的时间,那么最初的结果有可能是在独裁政权内部造成不稳定和混乱。随后,独裁政权的权力很可能会明显削弱。假以时日,拒绝提供权力资源会使政权瘫痪无力,严重时会使它瓦解。独裁者的权力或早或晚总会死于缺乏政治资源。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政府自由或专制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被统治者争取自由的相对决心,以及他们抵抗奴役自己的企图的愿望和能力。
与流行观点相反,即使是极权主义的独裁政权,也要依靠它们所统治的民众和社会。政治学家卡尔·W·杜依契(Karl W. Deutsch)在1953年指出:
“极权主义的权力,只有在不须太频繁使用的时候才是强大的。如果随时都需要使用极权主义的权力来对付全体民众,它就不可能长久保持强大。既然与其他政府形式相比,极权主义政权需要用更大的力量来对付被统治者,那么这类政权就更需要其人民有广泛而可靠的顺从的习惯;不仅如此,在需要的时候,它们还必须依靠民众中至少相当一部分人的积极支持。” 8
十九世纪的英国法学理论家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描述了独裁统治面对不满的人民时的情景。奥斯汀认为,如果多数民众决心摧毁政府并且愿意为此承受镇压,那么即使政府能够得到外国的支援,政府的力量——包括其支持者——也不可能保护可憎的政府。奥斯汀得出结论:反抗的人民不可能被迫回到永久的服从和屈服中。 9
尼科洛·马基雅维里(Niccolo Machiavelli)更早就曾主张,国君“以全体公众为敌则永远保障不了自己,而且他越是出手残暴,他的政权就越是脆弱。” 10
英勇抵抗纳粹占领的挪威抵抗战士,以及第一章中所提到的抵抗共产党的侵略和独裁统治,并最终促使共产党统治在欧洲崩溃的英勇无畏的的波兰人、德国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和其他许许多多的人都例证了这些真知灼见在政治上的实际应用。这种现象其实并不新鲜:非暴力抗争的例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园前494年罗马平民不再与其贵族主人合作时。 11 亚洲、非洲、美洲、澳洲、太平洋诸岛屿以及欧洲各国人民在不同时期都曾采用过非暴力斗争的方式。
决定一个政府的权力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控制或不受控制的三个最重要的因素是:(1)民众限制政府权力的相对意愿;(2)被统治者所拥有的独立组织和机构集体撤回权力资源的相对力量;(3)民众拒绝给予同意和支持的相对能力。

民主权力的中心
民主社会的特征之一是存在许多独立于国家之外的非政府团体和机构。包括家庭、宗教组织、文化联合会、体育俱乐部、经济机构、工会、学生会、政党、村庄、邻里会、园艺俱乐部、人权组织、音乐团体、文学协会等等。这些团体在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和帮助满足社会需要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此外,这些团体还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它们提供了团体和制度性基础,使人们能够影响社会的前进方向,以及在政府或其它团体看来不公正地影响了自己的利益、活动或目的时能够同它们对抗。不是这类团体成员的孤立个人通常无法对社会的其他部分造成显著影响,对政府的影响就更少, 更不用提对一个独裁政权了。
因此,如果独裁者能够剥夺这类团体的自主权和自由,民众就会相对软弱无助。而且,如果中央政府能够对这些机构实施独裁式的控制,或者用新的、受控制的机构取而代之,那么这些机构就能被用来支配其成员和有关的社会领域。
但是,如果能够保持或恢复这些独立民间机构的自由和自主权(不受政府控制),那么它们就能在政治反抗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前面所述的独裁政权被瓦解或削弱的例子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民众及其机构勇敢而广泛运用了政治反抗手段。
如上所述,这些权力中心提供了使民众能够施加压力和抵抗独裁控制的制度基础。将来它们也将成为自由社会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结构的一部分。因此,它们能够保持独立和继续成长往往是解放斗争成功的前提。
如果独裁政权相当成功地摧毁或控制了独立的社会机构,那么抵抗者就需要建立新的独立社会团体和机构,或者对尚存的或部分受控制的机构重新实施民主控制。1956-1957年的匈牙利革命期间涌现出了众多的直接民主委员会,它们甚至联合起来建立了一整套联合机构和管理体系,并维持了数周之久。20世纪80年代后期,波兰工人们守住了非法的团结工会,有时还从受共产党控制的官方工会手中夺取了领导权。这类制度性发展能够产生十分重要的政治后果。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削弱和摧毁独裁政权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也不意味着每一次尝试都会成功。这更不意味着斗争不会有伤亡,因为那些仍旧为独裁者服务的人很可能会反击,力图迫使民众重新合作和服从。
然而,上述关于权力的真知灼见确实意味着:有意识地瓦解独裁政权是可能的。独裁政权具有某些特点,使得它们很难抵挡有技巧地实施的政治反抗。下面让我们更加详细探讨这些特点。

第四章请看 https://freedomcn.org/overtur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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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此故事原名《楚人养狙》,取自刘基(1311-1375)所著《郁离子》。英译本由Sidney Tai 翻译,版权所有。郁离子也是刘基的化名。英译文原载Nonviolent Sanctions: News from the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Cambridge, Mass.), Vol. IV, No. 3 (Winter 1992-1993), p.3. 译者注:刘基,元末明初政论家、文学家,字伯温。〈楚人养狙〉原文如下:『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 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棰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其夕,相与伺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8 Karl W. Deutsch, ”Cracks in the Monolith: Possibilities and Patterns of Disintegration in Totalitarian Systems,” (巨石的崩裂:极权体系崩解的可能性与模式)in Carl J. Friedrich, ed., Totalitarianis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pp. 313-314.
9 John Austin, 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 or the Philosophy of Positive Law (Fifth edition, revised and edited by Robert Campbell, 2 vol., London: John Murray, 1911 [1861]), Vol. I, p.296.

10 Niccolo Machiavelli, ”The Discourses on the First Ten Books of Livy,” in The Discourses of Niccolo Machiavelli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50), Vol.I, p. 254.。(中译,马基维利著,吕健忠译,《李维罗马史疏义》,新店:左岸文化, 2003 年 4 月,卷 1,页 48。)
11 见Gene Sharp, 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 (Boston: Porter Sargent, 1973), p. 75 及各处有其他历史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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