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律师:黑色回忆之女性被警察无端脱光搜身

杨斌律师:黑色回忆

大约两年前,具体时间忘记了,依稀记得那是夏季的一个周末,夜已经很深了,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朋友在电话那端哭泣,说是下午在白云区新市摆地摊卖衣服时,被抓上警车带到派出所,刚刚才放出来,衣服也全部被没收了。

朋友是天祥关爱曾经关注过的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当年因为生活所迫,在出租屋摆张简易饭台,招呼朋友打牌赌三公,她从中抽水,结果才开张不到一个月,就被抓了,家里留下不到10岁的幼女,以及身患癌症的婆婆和丈夫。 后来她被判了缓刑。出来后,白天摆档卖牛杂,周末和晚上做走鬼卖衣服,总之,她不怕苦,不怕累,只要能赚到钱,她都愿意干。

因为吃苦耐劳,拿货的眼光也不错,她的生意总是比周围的档口好。她认为这是她无端被抓的原因。她最不忿的是,一条街上那么多走鬼,为什么其他人不抓,只抓她一个? 当然,在我看来,她的愤怒是不成立的,因为只要是无牌无证经营,城管自然有理由执法,但,为什么会是派出所呢? 我问她:抓你的理由是什么?一共关了多长时间?有没有给你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有没有给你做笔录? 她说,公安说她是无证照经营,整整关了差不多8个小时,没有任何法律文书,也没有任何人给她做笔录,只是放她之前,让她写了一份保证书,大概内容就是保证再不做走鬼了。

“那个公安很恶,放我的时候,还威胁我说,下次如果再看到我,就让我连房子都没得租没得住,把我赶出他的地头。” 接着,她又吞吞吐吐告诉我说,关押期间,她还被迫脱光衣服检查,提取指模,验尿。

虽然没有见到她,但隔着话筒,我也能感受到电话那头的尴尬和羞辱。 她说,当年她因为涉嫌赌博被抓时,也遭遇过这一切。按照她的理解,那次她被脱光衣服,还可以理解,但这次,她只是无证照经营,为什么也要脱光衣服搜身?

作为体制曾经的一员,其实我很清楚,不仅仅是脱光衣服搜身,这个超级强大的体制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完全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 因为它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任何真正的障碍,很长一段时间里,甚至连质疑都没有:当事人不反抗,公众不知悉,久而久之,这些行为被赋予天然合理性正当性合法性,所有人都习以为常,就连执法人员本身,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要管用就行,你不是拽吗?不是不听话吗?让你脱光衣服,让你一丝不挂,从精神上彻底打垮你,没有一个手段比它更好用更有效了!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稍有质疑,会被认为在试图挑战体制,具体来讲其实就是执法人员个人的权威,而这一权威,是从来不允许挑战的,因此迎接他的,通常不是释法说理,而是体制变本加厉的疯狂的报复——当然这一切依然不需要任何理由。

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毒药,多少体制中人沉迷其中,乃至心变得邪恶了,也不自知。

说来惭愧,二十多年前,我也干过让人脱光衣服搜身的事,而且对方并不是嫌疑人,甚至连证人都不是。 那时我还在广州某区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工作,干的还是文字老本行,只是偶尔遇到业务科室开案,人手紧张的时候,也会抽调过去帮忙。 反贪局在检察院的地位很特殊,这么说吧,公诉部门天天办案,没人知道,反贪办个案子,那可是院里的大事,特别是开案那几天,全院上下都会搞得紧张兮兮轰轰烈烈,各科室配合,饭堂好饭好菜伺候。其他部门看到总难免有点心酸:人家干活才是干活,我们干多少活,都等于没干。也难怪,检察院,具体讲是检察院的领导们的面子、官威和权威,多得反贪这把大砍刀。这个创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衷是想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部门,却演变为权力体系中的工具和怪胎,并最终被剥离,也是命中注定。 今天,没有了反贪局的检察院,能否从权力迷瘾中抽身,并最终找到自己的定位?

言归正传。二十多年前,也是夏季的一天,我抽调到办案科室帮忙,记得当时侦办的是一个村官贪污或者挪用公款的案件,我们当天的任务,是到村官的家里搜查。 这是一座典型的农民屋,红砖房大而空,里面却简单至极,甚至连墙面都没有粉刷。翻箱倒柜之后,不知是没有搜到想要的东西,还是反贪办案的惯例手法,带队的领导突然吩咐我说,把她(指村官老婆)带到卧室,脱光衣服,搜身,看看身上有没有夹带纸条存折之类的东西。 村官老婆,一看就是一个农妇,很愤怒地看着我,显然很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配合了。 而我,也把它当做一个神圣的任务,认真地监督完成了。 无论是被搜身的人,还是办案人员本人,都没有任何质疑:面对一名与案件无关的人,我们有权利这样做吗?需要法律文书吗?符合法律程序吗?

二十多年的体制生涯,我曾经经手过很多案件,经历过很多难忘的瞬间,有的至今耿耿于怀,但唯独这件事,我从来没有质疑过自己,以至于它完全从记忆中消失,仿佛从未发生,直到孙律师的遭遇曝光,才回忆起这一幕:原来,我也曾经是那些脱衣搜身的警察中的一员。 虽然已经离开了体制,但我知道,脱光衣服搜身的手法,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一线侦查人员的眼中,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我想,是时候写下来,并反思这一切了。 夜深人静之时,请脱下身上的这层皮,恢复人性,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被脱光衣服的,是你的妻子、母亲、女儿,甚至是你自己,又该如何? 不要以为这一切不会发生,你总有脱下这层皮的时候,你更不能保证你的亲人、朋友、子子孙孙能永远得到这层皮的护佑,并置身事外。

看看那些站在被告席上的官员吧,难道他们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难道他们不是在自作自受?

只要想象一下,在这片土地上,任何一个执法机关的任何一个执法人员,都可以强迫任何一个公民脱光衣服搜身,不需要任何理由和法律程序,你就会知道,这是多么野蛮和恐怖的现实!这是法律的耻辱,是中国的耻辱,是人类的耻辱。 人类文明不会容忍这样的野蛮太久。

杨斌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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