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之行动指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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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权力的根源

人类的问题与权力分配1

在过去这个世纪,人们已经获得了重要 的进展,更充分地满足人类的需求,并且促 进了世界各地的自由与正义。不过,严重的 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并没有简单的解决办 法。长期存在的冲突、不公不义、压迫与暴 力持续存在,甚至采取新的形式。

许多这些问题是由那些个人与团体的行 为创造出来或维持住的,他们控制他们生活之社会的国家机器、利用其丰富的资源、官 僚、警察与军队,以实施与执行他们的意 志。在许多国家,统治集团从外貌上看起来 是如此强大,它可以忽略它为了获得它的目 标而统治之善良的一面。在其他情况下,某 些菁英创造了他们自己的控制与镇压方式, 并以暴力强加其意志于国家机器之外。

在国家之内的权力集中与控制在某些情 况下可以非常残酷地施加于一群显然无助的民众。这样的国家可以实施暴政、发动战争、建立或维持压迫、灌输民众教条与犯下种族的灭绝。这是一个联合中央控制与制度 化暴力行为的机器,让现代化的暴政变成可能。2

反抗具有强大控制与镇压手段之对手,人 们会认为自己是压迫、不公不义与独裁政权 的受害者而时常感到软弱无力、无法挑战主 宰他们的力量。这些受宰制的团体可能包括经济被剥削阶级、受骚扰之宗教少数群体、 受攻击或被占领国家的人民、企图种族灭绝的受害者、生活在独裁统治下的人们、受外国统治的民族、或受到蔑视的族群或种族团体,等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问题的存在 是因为有一个群体有权力将其意志强加在一个弱势的群体身上。

当面对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权力被认为是来自少数指挥管理体系的人,而且这些机构能够运用暴力达到政治目的。因此,对于目的是将民主机构与人权扫到一旁而要成为暴君的统治者而言,大家都认为人们是完全脆弱的。他们从来没有梦想到,他们可以拥有足够的权力,以改善他们的生活及改变这些关系。

政治权力被认为是由暴力而来

如果民众普遍认为,真正政治的权力来自 于暴力,它是「枪管子跑出来的」,那么, 谁拥有最多与最大的枪、谁就会发现它更容易控制民众。

大多数这样的民众就这样被动地屈服了。不过,有时候反对现有政权之压迫以及看到 暴力之力量正在排列着要对付他们的这些人 们会得到结论,认为他们必须使用一切他们 可以调动的暴力来对抗他们的压迫者。它可 能采取的形式有暴力叛乱、暗杀、恐怖活 动、或是游击战争。这些行动的结果对受压 迫的民众往往不是正面的。武装叛乱不可能 成功地超越极其渺小的机率,而且广大民众非常有可能遭受大量的伤亡。在不太可能的情况下,武装叛乱会成功地击败暴力压迫统治,这些叛军很可能只是为 他们自己建立一个新的统治菁英来控制这个 国家机器。暴力偶而可能驱逐以前的统治者 或者主导的菁英,并且以其他之个人或团体 取代他们。不过,统治菁英与被宰制民众之 间的实际关系不太可能在根本上因为使用暴 力而有所改变。事实上,为了政治目的,暴 力可能会有助于权力的更集中与暴力使用的 增加。

真正与持久的解放需要社会内部之权力关 系的重大改变,而不仅仅是更换人事而已。解放应该意味着以前受到统治与脆弱之民众 的成员获取对他们生活更大的控制与对事件 更大的影响能力。

如果我们想创造一个社会,让人们可以真 正地塑造自己的生活与未来,而在其中、压迫是不可能的,那么我们必须探索其他的替 代方法,以满足社会对行使权力之手段的基 本需求。我们还必需要在一个更基本的层次 上探索政治权力的来源。

政治权力是可变的
认为权力主要来自它行使暴力之能力,及 统治者的权力是巨石铁板一块、而且是相对 永久固定的这些观点,是不正确的。权力关 系不是固定而不可改变的。相反地​​,国家与 社会其他机构的权力能力是会改变的,而且 是来自以下项目的相互影响:

 社会中个别团体行使权力的不同程度;
 这些不同团体动员潜在之权力变成有效权力的程度;
 国家的社会、经济与政治机构及其他有力机构对不同部门之民众意志的弹性与反应程度。

一个社会现有权力的分配是非常真实的, 但它不是永久性的,而且它不会在任何情况 下保持不变。实际上,这个权力分配有时候 可能会有急剧而快速的变化。

权力分配的重大改变发生于统治者可以处 置的权力来源在受到削弱或撤回的时候,从 而大大降低他们有效的权力。权力关系的变 化,也会发生于如果以前的弱势团体动员他 们未曾使用之潜在权力而转化为有效权力的 时候。

除非统治团体的权力来源受到限制或者 中断,或者弱势团体之权力来源被动员起来 或者强化,或者除非两者都发生,这些屈服与受到压制的团体不可避免地在基本上将维 持相同的相对权力地位。尽管在社会里可能 发生了任何其他具体的变化、或不论统治者 的人事是否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形还是正确的。

对政治权力之本质更全面的了解,将有助 于我们了解权力关系可以如何从根本上加以 改变。相对于认为政治权力是巨石铁板的看 法,它把政治权力当作是牢固的而且具有高 度持久性的,只能以重大破坏性的暴力行为 加以削弱或摧毁,以下的观点是更准确的。这个观点还可以帮助了解如何对现在或未来 会实施压迫的统治者行使有效的控制。

权力的社会观点

由社会的观点来看权力,不论它们的外 在形式,统治者或其他指挥系统都要依赖民 众的善意、决定、与支持。正因为如此,权力是由社会的许多部门不断上升出现的。因 此,政治权力是脆弱的。权力的力道与存在 总是依赖它自己的来源得到许多机构与人民 之合作的补充—而合作并不必然会继续下 去。

为了控制统治者的权力,必须首先要辨认 这些由社会团体与机构提供的权力来源。然 后,民众才能够在必要的时候,限制或切断 这些来源的供应。

政治权力的来源

统治者是不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个人亲自 拥有行使控制、管理、与镇压之权力的一些 人。他们拥有多少权力,取决于社会授予他 们多少权力。政治权力的六种来源是:

1. 权威性
这也可以称为合法性。这个品质导致人们 接受这些个人或团体有领导、指挥、指导、 与听取或要求他人的权利。权威是人民自愿 接受它的存在,因此并不会强迫实施制裁 (或处罚)。权威人士不一定是实际上比较优 越,只要这个人或团体被人们认为与被人们 接受为比较优越就足够了。虽然不等同于权 力,权威性显然是权力的一个主要来源。

2. 人力资源
统治者的权力会受到服从他们、与他们合 作、或向他们提供特别援助之人数的影响, 以及这些协助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以及他 们组织的形式与范围。

3. 技能与知识
统治者的权力会受到这些合作之个人、团 体与机构的技能、知识与能力的影响,以及 他们这些技能、知识与能力对统治者需求的关系。

4. 无形的因素
心理与意识形态的因素,例如对服从与 屈服的习惯与态度,以及对统治者之权力有 没有一个共同的信念、意识形态、或者使命感。

5. 物资资源
这是统治者控制财产、天然资源、财政资 源、经济体系、交通运输等等的程度,有助 于确定统治者之权力的范围或限制。

6. 制裁
这些曾被称为「强制服从」。在统治者 的处置之下,以制裁或处罚的类型与程度, 利用它来对付自己的被统治者以及与其他统 治者的冲突,它是权力的一个主要来源。制 裁是统治者用来补充自愿接受他们权威性的 不足,以增加对他们命令服从的幅度。制裁 可能是暴力或非暴力的。他们可能是打算对 未来的不服从进行惩罚或威吓。残暴的国内 制裁,诸如监禁或处决,通常是要惩罚不服 从或防止它在未来会发生,而不是为了要完 成一个原始命令的目标。军事制裁可能用于 对抗外敌或内部强烈反对势力的防卫或者威吓。

在统治者的处置之下,部分或全部这六种 权力来源的显现始终都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只在很少的情况下,所有的权力来源会完全提供给统治者,或者完全不存在。类似于国家结构中政治社会的权力关系, 也是存在于其他阶级化的机构中,它们的权 力也是得到来自许多个人与团体的合作。因 此,当这些机构的成员对指挥或控制这些机 构的人员有所不满的时候,各种形式的异 议、不合作与不服从就有可能扮演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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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有关权力更完整的分析与本章思考的来源,参阅吉恩夏 普,「非暴力行动的政治」,(波士顿,波特萨金特出版 社,1973年),第7-62页。及吉恩 夏普,「社会权力与 政治自由」,(波士顿:波特萨金特出版社,1980年), 第21 – 67页及第 309-378页。
2 有关这个分析进一步的讨论,参阅吉恩夏普,「社会权 力与政治自由」,第285-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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