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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案例详解:公投,保留体育中心还是改建购物中心

今天社区法的案例是,拜仁邦中弗兰肯区的一个社区政府【德语原文社区议会,由市民长(相当于中国的乡镇长,由社区公民选举产生。社区公民包括居住在社区内满两个月的欧盟公民)及社区议员组成,也就是说,社区是没有相当于联邦政府或者邦政府那样的各部的,只有社区长一人,纽伦堡这样的大城市,也只有一名市长是政府的代表,其它办事机构比如负责户口登记的,负责移民及失业救济的都直接对社区议会负责,市长没有中国那样的独自作决定的权力】打算将格尔德·贝克纪念体育中心改建为一个购物中心,市长给出的理由是购物中心可以带来比体育中心多的商业税收来源,而且维持体育中心却耗费社区的资金。该社区一共有48248名居民,其中有选举权的公民3000名。但三个学生却认为体育中心必须被保留下来。

因此他们三人在社区城市中心广场发起了公投提案签名,在征集签名的表上写着如下内容: Leer má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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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制定的公墓条例是否违法?

今天社区法(德国的社区相当于中国的乡镇,属于自治单位,邦和联邦政府、议会都无权干涉其自治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讨论课上的话题是一个社区制定的新公墓条例是否违法。德国公墓由社区建设,实现居民死有所葬,并且永远不过期,这是不是让连二十年产权巴掌大块墓地都买不起的中国人羡慕呢?

该新条例规定公墓所使用的墓碑整条产业链不允许有童工参与劳动,包括进口原料在国外的生产过程。(注:德国很多石头都是从中国进口的,包括大街上铺路的小块石头,一般十厘米见方。因为德国不愿意生产石头而破坏环境,污染大气,危害工人身体健康。)

该条例于2016年3月5日颁布。石匠A看了条例后认为自己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因为他的石头都是进口的,根本无法知道其生产过程中是否有童工参与劳动(注:因为出口石头的国家都为非民主法制国家,根本没有真正有效的关于使用童工方面的监管) Leer má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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