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社区法的案例是,拜仁邦中弗兰肯区的一个社区政府【德语原文社区议会,由市民长(相当于中国的乡镇长,由社区公民选举产生。社区公民包括居住在社区内满两个月的欧盟公民)及社区议员组成,也就是说,社区是没有相当于联邦政府或者邦政府那样的各部的,只有社区长一人,纽伦堡这样的大城市,也只有一名市长是政府的代表,其它办事机构比如负责户口登记的,负责移民及失业救济的都直接对社区议会负责,市长没有中国那样的独自作决定的权力】打算将格尔德·贝克纪念体育中心改建为一个购物中心,市长给出的理由是购物中心可以带来比体育中心多的商业税收来源,而且维持体育中心却耗费社区的资金。该社区一共有48248名居民,其中有选举权的公民3000名。但三个学生却认为体育中心必须被保留下来。
因此他们三人在社区城市中心广场发起了公投提案签名,在征集签名的表上写着如下内容: Lire la su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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