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锋锐所律师可能被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锋锐所周世锋等律师在1月8日被逮捕的,到今天3月8日已在看守所羁押二个月。如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要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要么取保候审(因之前被采取过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现不能再变更为监视居住)。我分析延长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可能性极大,目的是为了慢慢拖时间。此案已由天津市公安局侦查,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应报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个月后,经报批还可以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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