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制度2

议会功能:

立法。 钱包的权力。13拨款账单1。国会预算办公室,CBO,1974年成立。[但BOB(预算局)1921年(192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预算与账户法案》。法案要求财政部下设预算局),OMB管理和预算办公室,1970年]

检查:检查和平衡。只有议会官员经过选举,政府官员则不是。

参议院

国际条约需经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SALT II)

国会多数票确认以下人员的任命:驻外大使,联邦法官,以及差不多所有行政官员(由总统提名,需经过公开听证会,比如Anita Hill控告Clarence Thomas法官性骚扰案)

弹劾(对总统职务的弹劾)。

众议院启动:多数票通过一个列举弹劾因素的列单(弹劾条款)

参议院。参议院承担审判。 以三分之二多数来决定是否有罪。

原因:叛国,贿赂等违法或犯罪「重罪和轻罪 – 后者在政治上存在解释的活动空间(理查德·尼克松,比尔·克林顿 – 莫妮卡·莱文斯基)」

立法:

宪法列举原则

最高法院的发展/解释

联邦的权力在第一条第8款被详细列举,因而受到限制。但是:

福利条款“赋予美国共同防御和普遍福利的权力”

商务条款“用规范邦之间的商业活动”

必要和适当的条款:为了实现宪法的目标,制定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隐含的权力”)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扩大联邦的权力,尤其以牺牲各邦权力为代价。 双重联邦制变化成了强烈的合作联邦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发生转变。例如, “无枪支学校区域法”1995年被判违宪(最高法院法官5:4决定)。 自1936年以来,第十次修正案(宪法没有授予合众国的权力,也没有被禁止给予合人国的,是保留给合众国或人民的)享有商务条款的优先权。

“强制联邦制”(John Kincaid)

政府不资助任何党派的竞选活动(与德国相反)

权力下放革命(改革等)

传统上,议会里党的纪律比较薄弱,党的凝聚力从大约为23%至最高65%,自奥巴马总统2008年履任,对政治进行意识形态阐释,其党凝聚力上升为大约90%

党派对于在国会担任职务来说很重要。所有专门委员会的理事会成员,比如说就是议会多数党的成员。 国会议员就相当于政治生意人。

掮客游说的影响和控制

立法程序的碎片化/议会的原子化。1974年修改资历原则和主席(小组委员会)的权力,更广泛的公开性(听证会)。 议题:随着里根政策的新意识形态化,纽特·金里奇(反对华盛顿及与美国的合同)和乔治.W.布什(新保守派,宗教权利)及新茶党运动,国会工作的重新中心化(特别体现于共和党)。1974年修订资历原则和主席(小组委员会)的权力

国会的新意识形态化。特别是作为奥巴马总统的医保改革的后果。(茶党运动,1773年12月,波士顿茶党,人群打扮为莫霍克印度人。342箱的茶被推下港口,作为抗议无代表权的纳税。)

讨价还价。 圣诞树立法(对税收立法进行圣诞树装饰……通过调整税法可以为特定的企业及家庭提供好处2,互投赞成票使通过(<美>滚木头,互相吹捧),猪肉桶政治(分肥拨款),

选区偏向和强制连选

托马斯·曼:任何边缘都不安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1978:“国会选举是地方性的,而不是国家事件:在决定如何投票时,选民主要不受总统,国家政党或经济状况影响,但受当地候选人影响。”

在立法过程中调停参众两院(会议委员会)

立法需经两院批准

总统有否决法律草案的权力。总统拒绝或既不签署通过也不退回(口袋否决权)。 截止日期十日(星期日除外)。然后,草案自动生效成为法律,但此情形在国会体会期间不生效。补总统拒绝的法令草案可以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的国会投票获得通过成为生效的法律。

修订宪法需经两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或者修宪大会的三分之二多数同意通过。修宪大会需经三分之二的邦召集发起。宪法修正案需经四分之三多数的邦批准才能生效。 (平衡的预算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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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s://en.wikipedia.org/wiki/Appropriations_bill_(United_States)

2https://goo.gl/i5QQ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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