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逻辑性的认知和说理习惯

原文由finlandpotato张贴于网络:

按:于我而言,这是上学时没有(清楚)认识到的,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下面的介绍编辑自 徐贲 的一篇文章,链接见后面。

如何建立逻辑性的认知和说理习惯

  1. 从简单开始,逐步提高认识:
  1. “重述简单说理和叙述段落中的主要观点。”
  2. “重述文本中的事实和细节,说清和组织要说的意见。”
  3. “在说理文中区别主要观点和支持这些观点的细节。”
  4. “区别说理文本中的‘原因’与‘结果’、‘事实’和‘看法’之不同。”
  5. “分辨文本中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推论’、和‘看法’(尚有待证明的观点)”。
  1. 初步的对“认知与说理”能力的系统性要求:

 

  1. 判断作者结论所用论据的合适性和恰当性;
  2. 用准确、有说服力的引述语合理陈述观点;
  3. 察辨文本中缺乏论据支持的推理、 谬误推论、说辞和宣传。
  1. 在实际的阅读中,需要注意2个方面的技巧,以避免文字陷阱(误导)
  1. 辨析“逻辑谬误”;要辨析的逻辑谬误又分五种:过度简单化、浮泛空论、巡回论证、虚假两分法、无凭据推理。
  2. 提防“宣传”。要提防的宣传手法有十种:人云亦云、谩骂、偏见、势利、老百姓的话、吹嘘、“科学”根据、证词、恫吓战术、株连。
  3. 这两部分 的内容在有的教科书中合并为“逻辑谬误”,因为“宣传”本来就是一种利用一般人逻辑思考弱点和缺陷的“误导”话语。这两项技能都需要在实际阅读中通过感性、具体的实例,不断加强训练。
  1. 进一步的认知与说理
  1. 区分“事实”和“想法”。“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正确性,必须经过证明才获得正确性。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告诉别人为什么你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想法必须加以证明,提供理由。四种常用的理由是:事实、例子、数据、专家意见。
  2. “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存在着两种辨认方式。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园形”、“欧洲”、“木 头”、“有毒物质”等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
  3. “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其中“偏见”和“成见”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进而“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 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
  1. 说理谬误的一个例子
  1. 在阅读作家埃德加·爱伦·坡作品的时候,课本中有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这里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
  2. 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 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
  3. 再有,评论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 所周知”、“大家都知道……”,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
  1. 说理的语境与结构
  1. 在说理中,必须有对方意识,懂得说理是“对话”,不是“独语”。
  2. 说理文写作除了形式逻辑,还要讲究结构逻辑(例如,文章不同部分的顺序、逻辑过渡)、能够预先估计和避免读者可能会有的误 解。
  3. 此外,还需要注意概说和论据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论据(不望文生义、不曲解、不断章取义)、弄清不同文本的结构、语气、读者(如学术刊物、报纸评 论、政治演说等等)。
  1. 专业与公共说理写作
  1. 训练基本写作技巧,如描写、叙述、比较、说服、辩诘、评述。
  2. 各种课程,基本上都要写“论文”。“说理写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普遍论述能力,不仅是专业写作,而且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共说理。
  1. 说理是一种思想能力:
  1. 它要求我们尽可能全面、完整地把握讨论的问题,采取一种真实而客观的态度。这就需要说理者随时当心在说话和文字表达过程中的逻辑和论证。同时,说理者还必须能够了解和判断对方的态度和不同立场。
  2. 在判断说理可靠性的时候,他要同时做几件事情,
  1. “包括把判断推迟到整个观点完成时做出;
  2. 把问题记在脑中,直到已经决定何时、何地或是否能回答它们;
  3. 用所有相关的经历作为现有观点的反证。
  4. 还必须能够舍弃那些同所涉观点无关的知识和经历”(波兹曼 《娱乐至死》,2004版,32-33)。
  1. 避免“动机指责”

  1. 在说理中,指责或暗示对方是“口是心非的瘾君子”或“浅薄迂腐的道德冬烘”,都是从反感情绪“推定”出来的“动机指责”。它会引起对方的反感,造成对立和敌视情绪,使得说理无法继续下去。
  2. 揣度不良或自私的动机、目的、意图均属此类。它的谬误逻辑是,“因为这个人或他的动机不好,所以他说的话是错的”。其实,一件事对不对,撇开动机也是可以 讨论的。良好的动机造成错误的言行,是经常有的事。在公共说理中,应该对事不对人,一旦把个人动机(那其实是无法确证的)牵扯进去,那就难免会对人不对事了。

Ref:http://m.aisixiang.com/thinktank/xuben.html
徐贲:学会讲道理:向美国基础教育学什么

徐贲,爱思想网学术委员。曾任教于苏州大学外文系,现任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著作包括Situational Tensions of Critic-Intellectuals(1992)、Disenchanted Democracy(1999)、《走向后现代和后殖民》(1996)、《文化批评往何处去》(1998)、《知识分子和公共政治》、《人以什么理由来记 忆》(200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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