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倪金芳的自述:
我是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的居民倪金芳,电话13451604258。
2016年11月8日早上8点左右,苏州市吴中区公安分局木渎派出所警察(名字不记得)带吴中区公安分局潘建明、吴两人还有几个警务人员,在我所居住的木渎镇新怡花园1幢三单元楼梯口截住我和我的孩子,拿出传唤证理由是“扰乱法庭秩序”,强令要求我马上去木渎派出所,我和他们解释让我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再去派出所,但是他们一口否决我的合理请求,其中吴警察马上拿出了手铐说“你不马上跟我们走,我们要强制执行”,随即我被他们强行带走,坐在一辆福克斯小车上,牌照号码有866字样。
到了木渎派出所直接被抽去皮带、没收手机、摘掉眼镜,随后送进询问室询问,对他们的蛮狠无理,我对他们说,我没有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其中一个可能是他们的领导,在询问室开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当时那个领导还说既然你态度如此不好就让你和他们一样多住几天,把我戴上手铐当天就把我送到常熟市沙家浜网络神卡通假日酒店,在送过去的路上由木渎派出所副所长邵建惠负责。
当天就直接送到酒店二楼208室,208室是在大楼北面,终年没有太阳。进入假日酒店后,看到唐健,许䶮等人,唐健对我说:“倪金芳等了你好久了,你终于来了”。
进入房间后他们立即命令我在众目睽睽下把全身的衣服脱掉包括内裤,为了自己的尊严要求在卫生间完成换衣过程,但是容不得我的请求。换上他们给的单衣单裤和短裤,那个衣裤透出一股劣质染料的气味。
换好衣裤我打量下房间,一张床和一个凳子,一个卫生间,房间面积大约在二十几个平方,天花板顶有两个对角安装的摄像头。另外还有两个椅子是他们安排的特勤人员坐的,特勤人员每两个小时换一个班,总共有12个特勤人员。当天晚上供应的饭菜是什么我没有看也没有吃,心里在滴血,那个睡觉的床被上有血迹,我要求更换,但没有人更换。
当天晚上我一觉睡到天亮,第二天上午给我戴上手铐和脚绳带我去常熟看守所检查身体,在检查身体过程中我拒绝抽血和X光摄像,但是他们强行做逼迫我做那些检查。当时记得自己体重是58公斤。在里面大小便都有特勤站在旁边监视。
第二天开始询问我,他们刚坐下询问就有工作人员发给他们每人一包中华软壳烟,每次询问都会给我一张盖有常熟市公安直属分局的询问单。询问室是在我住的房间的东面隔壁一间。
在第二次询问过程中,许䶮走到我左侧边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在我后背打了一下,当时是钻心的疼,我问他你为什么打我,他争辩没有打我,只是拍下我的背。
我连续三天绝食抗议他们对我的非法拘禁。他们知道我在苏州吴中区木渎镇有自己的房子,但是他们对我要求回家的请求不予理睬。在绝食期间,唐健说“你绝食好了,你不说?好?希望你永远不说,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你不吃我们也不会让你死在这里,我们有的是办法”。
第三天我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他们给我看录像,录像中的人物不认识的多。唐健、许䶮每天给我听录音、看视频而且必须要我看,而且要求我摆正坐姿,挺直腰背,实在受不了也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做,有一次唐健直接拿来手铐威胁我再坐不好就手铐伺候。第四天身体实在撑不住了,开始吃饭。
当时我想不能按照他们的要求乱说去害别人,唐健就认为我态度不好,对我宣布以后睡觉时间是下午5点开始睡,凌晨1点起床,唐健要求看守我的特勤严格执行,从此后我每天是这样睡觉,大冬天凌晨起床导致自己每天精神恍惚,全身无力。
虽然遭受如此虐待,我仍然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颠倒是非。
11月23日,唐健宣布从今天起不再提审,当天开始每天的伙食是两个干面包和盐,看到那样的伙食我提出抗议,又开始绝食三天,在绝食过程中那些特勤也看不过去了,劝我还是多少吃一点,你这样是害了自己。第四天身体实在受不了,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明显瘦了,目测下可能45公斤都不到了。
11月28日,吴警察和潘晓明提审我,告知我家人请了律师,但是现在律师是不能会见我的,要求我自己写一份“拒绝律师会见”声明,声明的日期落款要写成11月27日。当时我特意反复问了几遍为什么要改日期?他说你按照我的要求写,为了减少更多的折磨,按照他们的要求违心写了“拒绝律师会见”声明。当时我想只要我没有死,一定要揭露他们使用刑讯逼供和造假的行为,他们的手法已经黑社会化。
自从每天三餐的伙食只有面包沾盐后,进来前每天的大便就没有了,每次感觉有便意上卫生间却无法大便,感觉肛门在撕裂。自己对中医有相当造诣,一般便秘我只要按一个穴位就可以把大便排出来,原来也是屡用屡灵,好多人的便秘只要按那个穴位不会超过5分钟都会大便的,但是现在我用一点效果都没有,15天后终于大便带着血出来了,看着自己十个手指指肚在萎缩,我知道自己的肠胃已经受到了严重伤害,在我出来后开养生馆期间,说起监视居住我指肚症状,唐健也点头认可我的说法,当时谈起那个事情时崔祥方在现场。
11月28日开始配合按照他们的要求说,吴、王两个警察给我播放录音,内容是徐春玲家所谓学法律的录音,当时吴警察明确告诉我是从我的电脑中拷贝出来的,整个录音给我听了好几遍。我也多次问吴警官这段录音是从我的电脑中拷贝出来的?吴警官明确告诉我从我的电脑中拷贝出来的,听到他的多次回答如此明确,我心里知道他们开始在栽赃陷害,在做冤案了,也知道无论如何自己表白看上去是凶多吉少!当时我想只要我没有死,一定要揭露他们的黑社会手法。
11月27日唐健给我一份《诉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案撤销,那个案件本来是应该在11月22日开庭审理,11月27日让我签字撤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其实我被抓、被监视居住一切都是举报天平村书记俞剑英和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揭开黑幕有关。
12月3日在询问期间,潘晓明说不会让我吃官司的,进来的目的是核对事实,教育为主,意思是把事情说清楚就可以回家,反问我难道你两三个月都熬不住吗?唐健也明确和我说不会判刑,要我闭门思过,潘晓明说真正要判刑的都是询问一个星期就送看守所等待判决。在吃面包蘸盐期间,许䶮问唐健“为什么给他们吃面包蘸盐他们就受不了”?唐健回答“南方人不习惯吃面包”。
吃了40天左右面包沾盐后改成3根榨菜丝和面包,第一天吃3根榨菜丝和面包真正感受了什么叫“狼吞虎咽”,竟然把舌头咬到了,那个塑料盒里的榨菜丝油全部用面包擦得干干净净。
在整个监视居住期间,空调开关的权利掌握在特勤手里,苏州的冬天是寒湿并重,哈尔滨的人都认为苏州比他们那里冷。而我整个冬天是单衣单裤度过的,有的特勤故意刁难,大冬天不仅不开空调,还把门窗大开,让呼啸的西北风进入房间,目的是让我的身体垮掉,多次向唐健反映,唐健说原因在我,是我态度不好,特勤才会那样做。平时我对经络养生比较精通,有时间就不断按摩穴位,拍打经络,在监视居住期间始终没有感冒。大冬天洗冷水澡,又不许走动,唐健让特勤控制我,每两个小时可以起身走动10分钟,其余时间只能坐在椅子上,为了想多走路,故意多小便,造成尿频。唐健时不时会让我面对墙壁站立不动,画圈固定范围,经常用体罚的方式来惩罚我。
2016年底王警察、许䶮让我做认罪视频,说通过了就可以回家过年。他们先让我写草稿,要说哪些话,还模拟背诵,不断重复,感觉可以了,再让我去拍视频。2017年1月3日做了自己如何走到今天这步的违心视频,当时他们要我提到戈觉平的名字,但我的良心告诉我坚决不能那样做。
2017年2月7日深夜,我向特勤申请让他们转告相关办案人员,我要聘请律师会见。2月8日唐健不仅不同意我的合理请求,反而变本加厉惩罚我,又被开始安排每天做笔录,在做笔录过程中,再一次看得我们村里几个好弟兄自费进京举报村干部大肆侵吞集体财产、非法占用良田等违法行为的记录。看到我们几个好兄弟通过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走访村民等各种方法收集的证据被警方全部扣押,包括我的现金也扣押在监视居住地。
指定监视居住的布置后来了解到是审讯和看守结合在一起的,听特勤们互相交谈之间知道总共工作人员有400多人。也从特勤们的交谈中知道他们是在2016年11月7日就来到常熟市沙家浜网络神卡通假日酒店,印证了唐健说倪金芳等了你好久了那句话。
他们逼迫我说“抱团取暖”这句话是戈觉平提出的,但我确实没有听到他那样说过。在里面主要问的是我们个人之间吃饭交往的过程。
在解除指定监视居住前让我写一份认罪悔过书,不写表示态度不好,让人感觉不写认罪悔过书接下来就是进看守所。
大概在2017年4月23日左右,给我换了个太阳可以晒到房间的朝南房间。
被关押171天后,2017年4月28日宣布解除对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众目睽睽下脱下了他们的衣裤,换上了自己半年都没有洗衣裤,当我要把签字的询问单带回去时,唐健不允许我带任何纸张类东西包括171天的询问单。
走出208房间,常熟看守所工作人员让我签字证明在2017年4月28日离开了网络神卡通酒店。
从网络神卡通酒店出来,仍旧是邵建惠和几个警务人员带我回木渎派出所询问室,在木渎派出所做了取保候审和担保手续。2018年4月28日回家,家人看到我是大吃一惊,整个人没有一丝黑发,瘦得变形,眼神呆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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