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第一条之意义

德国在铁血宰相俾斯麦时代就在民法典第一条明确写入,所有人从出生起就具有民法权利能力且一律平等,不论其国籍、性别、出身或地位如何。这主要是俾斯麦为了对抗共产主义运动的吸引力,防止共产党夺取更多群众基础。什么时候共产党的法律里敢写入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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